?法院如何保護馳名商標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2-06法院如何保護著名商標
一、法院如何保護著名商標
著名商標的法律維護如下:
1、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冊、禁用。
2、申請注冊的不同或者不同產品的商標是復制、復制或者翻譯他人長期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的,不予注冊、禁止。
3、已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所有人或者利益相關者可以自商標申請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判決撤銷注冊商標。
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限制。
4、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商標的,有關被告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用。
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性質為著名商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侵權人終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著名商標的行為,收集、交付、銷毀其商標標識;
商標標識不能與商品分開的,一并收交、消毀。
5、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著名商標注冊為企業名稱,可以欺騙公眾或者誤解公眾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部門申請撤銷企業名稱登記。
6、其他域名或者其核心部分構成復制、模仿、翻譯或者音譯著名商標的,應當認定其注冊、應用域名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二、法院如何保護證人及近親屬
證人保護過程可細化為庭前維護、庭審期間維護和庭審后維護三個階段。
檢察院有權對因提供證據證言而面臨或者遭受嚴重暴力威脅的證人實施個人保護措施。
在保障人民生存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對個人財產權益、信譽和血親屬的保護范圍。
同時,為鼓勵證人積極出庭作證,還應建立專業的經濟補償制度。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確保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和近親屬進行威脅協會、侮辱、暴力或者報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處罰不足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著名商標的法律維護如下:
1、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冊、禁用。
2、申請注冊的不同或者不同產品的商標是復制、復制或者翻譯他人長期在中國注冊的著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的,不予注冊、禁止。
3、已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所有人或者利益相關者可以自商標申請之日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判決撤銷注冊商標。
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限制。
4、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商標的,有關被告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用。
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性質為著名商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侵權人終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著名商標的行為,收集、交付、銷毀其商標標識;
商標標識不能與商品分開的,一并收交、消毀。
5、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著名商標注冊為企業名稱,可以欺騙公眾或者誤解公眾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部門申請撤銷企業名稱登記。
6、其他域名或者其核心部分構成復制、模仿、翻譯或者音譯著名商標的,應當認定其注冊、應用域名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