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人申請商標復審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5商標注冊申請人申請商標審查的有關規定是什么?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者取得商標專利權的前提,只有經批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申請人申請商標審查的有關規定是什么?下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信息法律法規,商標注冊網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標注冊申請人申請商標審查的有關規定是什么?
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駁回申請或者不公告的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初步批準和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征求異議人和被異議人解釋事實和理由,經核實后作出判決。被告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判決,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判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提出通知法院起訴。在商標審查過程中,法院應當通知另一方作為第三方參與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審查商標局的判決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判決的,判決有效。經判決質疑不成立的,給予批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示;經判決質疑設立的,不予批準注冊。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利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到期之日起,經判決質疑不能成立并批準注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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