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需要注意哪些?(商標駁回復審需要注意哪些)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5商標駁回復審應注意什么?


商標駁回復審應注意什么?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申請商標駁回復審。
1、申請人資格:原申請人必須被商標局駁回。
2、辦理期限:商標注冊申請人自收到商標局《商標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審查。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或者其他正式依據延期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是否允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確定。
3、申請復核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應當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豐富的復核原因);
(2).同時附贈: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加蓋商標局“駁回”印章;
(3).商標核駁通知書正本;
(4).商標圖樣;
(5).商標局郵寄商標核駁通知信封(用于明確審核是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提出審查后需填寫有關證據材料的,申請書中應當聲明,并自提交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相同份額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申報或者到期的,視為放棄填寫相關證據材料;
(8).其他規定:提交原《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不得修改產品、服務和其他內容。
4、審查官費:申請復審的,應當繳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官費。目前的資費標準是每份申請1500元。
5、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審理要求的;如果您覺得自己不符合法定程序,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原因。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程序,但需要更正的,可以在期限內更正;如果在期限內沒有更正,將不予受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并退還所有申請。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程序,但需要更正的,可以在期限內更正;期限內未更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退還所有申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