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期過后重新申請的流程與條件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5商標復審期后再次申請的流程和標準
一、定義商標復審期
商標復審期是指商標局駁回或者質疑商標申請期滿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判決提出復審的法定期限。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向商標局提交審查申請,以保護自己的專利權。一旦審查期結束,申請人將無法再申請審查該商標。
二、二。商標復審期后再次申請的流程
1.準備相關材料:原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號復印件、駁回通知書或質疑決定復印件。此外,還需要提供再申請的商標圖案、產品/服務分類表等。
2.提交審核申請:申請人準備好相關材料后,應盡快向商標局提交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可以通過郵件向商標局發送材料,也可以親自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需要注意的是,應盡早提交審核時間,以免錯過審核期。
3.支付審核費:提交審核后,申請人需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審核費。根據商標類別和申請人身份,審查費用的具體數額略有不同。
4.等待商標局核實:提交復核申請并繳納費用后,申請人只需等待商標局核實即可。在收到審查審查后,商標局將在法定期限內進行審查確定。
5.收到審查確認:審查申請通過的,申請人可以獲得新的商標注冊證書;審查申請被拒絕的,申請人可以根據商標局的決定調整申請對策,爭取未來商標注冊成功的機會。
三、商標復審期后再次申請的條件
1.法律主體: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才能申請商標審查。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者,不得申請商標審查。
2.未超過法定期限的:申請人應當自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書或者質疑決定之日起15日內提出審查申請,否則不能再審查。逾期不報復核的,視為放棄復核權。
3.未使用原注冊號:申請人在審核期內使用原注冊號的,再申請視為無效。因此,在提交審查申請前,申請人應確保原注冊號已停止。
4.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申請人再次申請時,應確保申請的商標不與他人現有的申請商標或在先權利發生沖突,以防發生糾紛。
雖然商標復審期后的再申請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但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申請人仍有機會獲得我們的專利權。因此,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應高度重視自身商標權的轉變,及時采取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文章標簽: 商標復審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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