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的十五天有效期怎么算?(商標駁回復審的十五天有效期怎么算?)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8-25如何計算商標駁回復審的15天有效期?
如何計算商標駁回復審的15天有效期?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駁回申請或者不公告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在15日內申請。
例如,商標注冊申請人于7月1日收到駁回通知,駁回復審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逐步到期,7月1日至7月14日到期,最后一天為節假日延期,商標注冊申請人。最遲必須在7月15日提交駁回復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