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轉讓對于轉讓的商標有什么要求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10-07注冊商標轉讓對商標轉讓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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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商標轉讓對商標轉讓的要求是什么?
商標需要注冊可轉讓商標。1、在申請商標轉讓申請手續時,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等材料外,還應提供加蓋公章的有效證件復印件,以證明轉讓和轉讓彼此的法律主體。
商標局質疑證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者通過公正對于在海外生成的文件,可以提供公平驗證的復印件,對于在香港、澳門、臺灣生成的文件,有權要求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二、申請人提供的轉讓申請材料包含外語文件的,應當同時提交中文譯文。中文譯文理由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字蓋章確定。
3、商標局對轉讓商標申請進行正式審查后,按照有關規定向買受人推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同時向國內(港澳、臺外)轉讓人推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四、專利權如果利益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被他人轉讓并書面反映給商標局,或者商標局質疑轉讓的真實性,商標局可以向買方發出更正通知,要求其書面說明相關情況,必要時可以提供公證轉讓合同或公證轉讓人許可轉讓聲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5、商標所有人或者利益相關人對商標轉讓有疑問的,規定商標局暫停審查的,應當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司法部門的備案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材料。商標局可以根據申請中斷轉讓商標的審查程序。
六、商標權人發現其商標未經同意已被他人轉讓,可以轉讓給人民法院提到民事案件。商標局根據人民法院的裁判決定轉讓商標。

七、注冊商標轉讓的,買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標專用權。買受人只有在獲得商標專用權后才能申請再次轉讓。轉讓商標申請權的,買受人只有在獲得批準轉讓通知書后才能提出再轉讓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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