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商標異議和答辯,復審異議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8-25如何處理商標異議和答辯,審查質疑
商標異議是指人民群眾在法定期限內對通過初步審批并公布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三個月質疑期滿后不得批準該商標商標申請。如何處理商標異議和答辯,下邊商標注冊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幾點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何處理商標異議和答辯,審查質疑
商標局受理的商標申請符合要求《商標法》有規定的,給予初步審批,并予以公告,宣傳期為3個月(即異議期)。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在三個月的質疑期內質疑公示商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在三個月的質疑期內質疑公示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按初步審批進入初審公告后3個月的異議期,一旦被他人質疑,商標異議程序將運行。申請注冊的商標成為異議商標,即使已發布注冊公告,注冊公告無效(注:為及時出版“商標公告”,商標注冊公告通常在質疑期限前幾天,當其他商標異議在質疑期限前幾天甚至最后一天,加上郵件所需的路上時間,將出現質疑和“注冊公告”現象)。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利權,取決于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申請商標異議必須具備哪些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有明確的要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相關證據,異議人應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批公告的復印件(可從網上下載);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
5、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

委托書。
提交商標異議的目的是什么?
1、維護商標前注冊人的利益;
2、維護商標初審人在先申請的權利;
3、防止注冊商標申請人獲得不可用的商標專用權。
對商標注冊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當地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并提交異議申請,詳細討論不同意的內容和相關證據材料。對于一個商標申請企業穩定良好的經營有著非常積極的影響,因此非常重要,必須及時處理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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