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對于轉讓方有什么要求嗎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9-24商標轉讓對轉讓方有什么規定嗎?
專利權它是受國家保護的權力。在生活中,商標轉讓也需要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商標轉讓對轉讓方有什么規定嗎?轉讓方需要注意什么?今日,商標注冊網小編為您整理了“商標轉讓對轉讓方有什么規定嗎?”法律法規,但愿對你有所幫助。

商標轉讓對轉讓方有什么規定嗎?
商標轉讓對轉讓方沒有特別限制。
1、明確購買方限于公司、事業單位、社區組織、個體經營者、個人合伙企業、外國人或外國企業。未依法批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買方是有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當盡可能分期支付。合同簽訂時,應當支付部分費用,其余部分應當在商標轉讓審批公告后支付。在商標轉讓審批公告后,應避免承諾一次性付款。
買方應該注意什么?
1、出讓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對被出讓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該商標專用權有用。商標申請證書應作為合同附件。需要注意的是,買方不僅要依靠轉讓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還要調查轉讓人是否為商標注冊人。此外,還應了解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是否與轉讓人有關營業執照中間的名稱和地址相同。如果轉讓人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轉讓商標注冊號中的名稱和地址不一致,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為避免不同經營者或工作者在同一產品或服務中使用同一商標的混亂和消費者的錯誤認可。應當明確規定,商標所有人轉讓其申請商標時,應當將其在同一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類似商標出售給同一買受人。
3、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后續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先前使用許可證的有效性。被許可人仍可在批準期內繼續使用該商標,對轉讓商標的買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專利權使用許可證應當明確規定。
轉讓人和買方都應注意:
1、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轉讓經批準后,予以公告。買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標專用權。“由于買方在合同簽訂后至審批公示之日未取得商標專用權,在此期間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在辦理注冊商標轉讓手續時,出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
一般來說,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商標轉讓合同時,應充分了解轉讓商標,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理手續,避免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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