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商標續展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9如何續展商標?

商標續展是指商標所有人的申請商標申請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處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制度那樣,如何續展商標?呢?商標注冊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何續展商標?
依據《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必須繼續使用,商標注冊人必須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不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申請商標。換句話說,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可以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至有效期屆滿后6個月內提出,商標局將予以接受。

期滿前12個月一般稱為續展申請期,有效期滿后6個月稱為續展期。申請人除繳納續展注冊申請費外,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延期費。但是,即使在寬展期內提出的續展申請,續展的有效期仍然自原注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寬展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申請商標續展手續的,應當向商標郵寄《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一份。填寫《商標續展登記申請書》應當標準,同時發送十個商標圖案。批準特定色調的商標還應當發送原色商標圖案,還原《商標注冊證》并繳納費用。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商標應當與商標注冊號上批準的圖案一致,文字商標不得隨意更改字體,否則商標局不得續展注冊。
續展商標申請經商標局審核批準后,原《商標注冊證》充分歸還,并予以公告。但是,如果商標法律法規不應續展,商標局將作出駁回決定。對商標局拒絕續展注冊申請不服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拒絕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郵政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拒絕續展審查申請書》,并附原《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和拒絕通知,并繳納審查費。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最終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最終確定續展審批注冊的,移交商標局辦理續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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