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滿未續展注銷商標可否再注冊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8-29未續展的銷戶商標能否重新注冊?
該商標有使用壽命。我們應該注意我們商標的使用壽命,因為沒有人警告我們在十年內進行商標更新。如果我們不進行更新,我們可以重新申請商標嗎?下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信息法律法規,商標注冊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未續展的銷戶商標能否重新注冊?
銷戶一年后可以重新申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必須繼續使用,商標申請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不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申請商標。
商標局應當公布續展注冊商標。
第五十條
商標申請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到期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不予批準同一或者類似的商標申請。
假如您需要注冊的商標到期后不再續展,自銷戶一年后即可辦理。
以上內容是相關答案,在商標續展前,意味著他們不想申請商標,將銷售商標,銷售商標后,如果你需要再次注冊商標,取決于是否有人注冊,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商標注冊網絡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