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續展是如何規定的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8-29《商標法》如何規定注冊商標續展?
續展注冊商標是指商標注冊為延長注冊商標的法律時效性,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向商標注冊機關辦理注冊手續,經商標注冊機關批準并公示,繼續維持注冊商標法有效的程序。那么,商標法如何規定注冊商標的續展呢?商標注冊網小編會給你一個詳細的答案。
《商標法》如何規定注冊商標續展?
《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必須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必須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不能辦理的,可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公布續展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續展程序是什么?
(1)準備申請表
1、按申請要求逐一填寫,必須打字或打印。
2、每個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一份。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公司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當以代表人的名義提交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書準備好后,應當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員應當確認申請書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將申請書送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官費
續展登記申請需繳納官費2000元。在寬展期內提交續展登記申請的,還需繳納500元的延期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支付續展費和代理費,商標局從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續展費。如有其他問題,請到商標注冊網進行網上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