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續展申請期限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8-29專利權續展申請期限
商標可以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如果超過有效期,則不能正常使用。此時涉及商標續展,如何規定商標續展期限? 下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信息法律法規,商標注冊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利權續展申請時限要求
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商標法》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必須繼續使用,商標申請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不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每次續展登記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屆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第二天起計算。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申請商標。
商標局應當公布續展注冊商標。
依照《商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商標申請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到期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不予批準同一或者類似的商標申請。
以上內容為相關答案。商標續展期限主要在十年有效期前半年內提出。如果當時沒有時間,可以委托組織處理,也可以在緩沖期內六個月內處理。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咨詢商標注冊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