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答辯可以使用哪些證據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7商標撤三答辯可以用什么證據?
依據我國《商標法》根據規定,注冊商標三年內無正當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申請撤銷商標,商標管理單位受理申請后,往往會商標權人送達申請書團本,商標撤三答辯可以用什么證據??下面由商標注冊網小編為讀者講解相關知識。
商標撤三答辯可以用什么證據?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不使用三年被撤銷的,商標所有人可以提供的證據主要是使用正常啟動或者不使用的證據。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九條 商標注冊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申請商標、注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到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申請商標。
申請商標成為其批準使用的產品的通用名稱或者連續三年沒有正式依據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商標撤銷三次辯護可以使用哪些證據”的回答。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商標在三年內沒有被撤銷,商標所有人可以提供的證據主要是使用正常啟動或不使用的正式證據。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商標注冊網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