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與商標名義變更有何區別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8-26商標轉讓和商標名稱變更有什么區別?
商標是用來區分企業或產品的標志,商標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商標法根據規定,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注冊商標可以轉讓商標轉讓商標名稱變更有什么區別?下面由商標注冊網小編為讀者講解相關知識。
商標轉讓和商標名稱變更有什么區別?
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申請人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自實施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批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的名稱、地址、代理人,或者刪除注冊申請中指定的商品。
商標專用權因公司合并、合并或改革而轉讓的,應當辦理轉讓手續。以商標注冊人名義辦理變更的,商標專用權不得遷移。有兩種方式可以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一種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另一種是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
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同于注冊人名稱的變更。注冊人名稱變更時,注冊商標主體不變,只是注冊人名稱變更。轉讓注冊商標的主體發生了變化,轉讓后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冊人。
前者,如商標注冊人(公司)名稱發生變更,只需辦理變更登記;
后者如商標注冊人(公司)合伙企業變為有限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和地址沒有改變,但本質上已經轉變為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商標轉讓的本質是什么?
與所有民事權利一樣,專利權包括權利主體、權利對象和權利內容。商標權的權利主體是商標所有人,權利主體是申請商標,權利內容是商標所有人享有的財產權,將其申請商標獨家應用于特殊商品或服務。
商標轉讓的本質只在于專利權主體的變更,即在不影響商標權主體和內容的前提下完成商標所有人的更換。原商標所有人根據商標轉讓行為放棄注冊商標的權利,新商標所有人根據轉讓行為獲得注冊商標的專利權。
因此,商標轉讓一般應遵循商標所有人和買受人的意思。《中國商標法》還規定,轉讓人和買受人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因此,所有未經商標所有人批準擅自轉讓其注冊商標的行為,分離了商標所有人與注冊商標的關系,本質上是對商標權的侵犯,原商標所有人有權轉讓給人民法院提出確認商標轉讓無效的建議民事案件。
商標轉讓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如果轉讓人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申請了幾個相同或類似的商標,轉讓時應一并轉讓,其中一個不能單獨轉讓。
轉讓人應當首先轉讓注冊商標的專利權,不得部分轉讓申請商標具體保障的商品。
用于藥品、煙草、報紙、雜志申請商標的轉讓人,買受人應當出示有關部門批準的合理證明材料。
如果轉讓人已經批準他人在申請商標期內使用,他可以在被許可人同意的情況下出售給第三方。根據商標轉讓的方式,商標買受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理想的商標,并迅速建立自己的品牌。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商標轉讓與商標名稱變更有什么區別”的回答。商標轉讓與商標名稱變更的區別在于商標轉讓是專利權或所有權的轉讓,商標名稱變更時商標主體不變更。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商標注冊網法律咨詢。